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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人事代理实训(实验)人员简章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2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部分实训(实验)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实训(实验)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实训(实验)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

4.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5.根据岗位需要,应聘人员除了具备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外,还需具有相应技能要求或相应的工作经历。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在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sdp.edu.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到岗位所属系现场初审报名,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报名的复审工作。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结束。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分值为30分)、答辩(分值为20分)、实际操作(分值为50分)的方式,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大约安排在7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核体检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调阅档案、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待遇

学院与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校内有关规定享受同等级别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网址:http://web2.sdp.edu.cn/rsc/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