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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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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省一市政府部门相继发布市域(郊)铁路规划

2020年12月20日 11:5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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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部署整体推进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详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全文)》),积极有序推进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建设,统筹规划布局,加强资源共享,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化运营服务,强化与城市建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市域(郊)铁路运营供给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大城市功能布局、引领现代化都市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天津市和广西省政府部门相继发布市域(郊)铁路规划,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市域(郊)铁路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

《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报审天津市市域(郊)铁路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津规资总报〔2020〕2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市域(郊)铁路专项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综合轨道交通网络层次体系,满足“津城”和“滨城”及城市远郊地区间中长距离快速出行需求,对于塑造天津市“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城镇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规划》与北京市、河北省等相邻地区规划的衔接,积极推进“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建立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省廊坊市等地区便捷快速的轨道交通联系。

三、按照《规划》严格控制轨道控制线内的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市域(郊)铁路车站、换乘枢纽、车辆段、停车场等设施用地,通过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等方式,促进市域(郊)铁路和城市土地的一体化发展。

四、注重市域(郊)铁路与其他交通方式的高效换乘衔接,结合站场的综合开发建设,形成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干线及城际铁路以及常规公交、出租车、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的一体化换乘枢纽。

五、统筹市域(郊)铁路和轨道交通近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时序。

六、《规划》是本市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各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市域(郊)铁路线路和设施的控制和预留,加强规划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证市域(郊)铁路网按照规划顺利实施。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郊)铁路规划(2020年)

为更好发挥铁路支撑引领作用,深入贯彻“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开启“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新征程,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1173号)、《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文件精神,全面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开放新格局,培育发展重点都市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广西中长期铁路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相关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郊)铁路规划。

一、规划基础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西坚持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批铁路项目建设,南昆客专、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投产,开工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铁、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防城港至东兴铁路等项目,铁路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区铁路营业里程5202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达到1771公里,占全区铁路营业里程的34%;铁路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47.2%、62.0%。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发展,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已完成,第二轮建设规划项目已全部开工或建成,柳州、桂林市已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铁路路网结构的逐步完善,为我区依托干线、城际等铁路,利用(改造)既有线开行市域(郊)列车、提供高质量的客运服务,加快市域(郊)铁路建设夯实了发展基础。在自治区精心组织下,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北部湾城市群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桂中城镇群、桂东南城镇群建设有序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底,广西全区常住人口496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34万人,城镇化率51.09%,南宁、柳州、桂林等核心城市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柳州、来宾、北流等第一、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入实施,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为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1173号文),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以实现中心城市与周边各城镇地区之间的1小时交通联系为基本目标。优先考虑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可由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和新建市域(郊)铁路组成。新建线路主要技术标准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目前,国内市域(郊)铁路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以利用既有及规划铁路资源富余能力通过适当公交化运营改造,开行市域(郊)列车模式为主,新建为辅。我区市域(郊)铁路处于起步阶段,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亟待继续完善,急需加快规划建设市域(郊)铁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路网结构、优化交通出行条件。

(二)形势要求“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广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广西铁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铁路建设进一步加快,市域(郊)铁路发展面临新趋势新机遇。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加快发展市域(郊)铁路。《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格局,建设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各城市(镇)群及都市圈目前正处于积极发展和培育阶段,迫切需要加强区域内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区域中心城市与县(市)间的联系度。今后一段时期,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将经历人口增加、空间规模扩大的过程,逐渐出现从向心集聚转向多组团共同发展,将逐步增加由郊区向市中心客流。市域(郊)铁路对于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加快城市群形成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城市需要以市域(郊)铁路作为支撑,构建交通便捷、协同一体的都市圈,加快落实强首府、北钦防一体化、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等发展战略,实现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和全区新型城镇化格局加速形成。完善多层级轨道网络体系,要求加快发展市域(郊)铁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已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内广西高铁通道及干线铁路的规划布局与建设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批复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9—2023年)》和自治区2019年发布的《广西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修编)》,明确了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东南等城镇群铁路及城际轨道交通发展目标,广西高铁、城际等干线铁路网络快速发展;南宁、柳州等城市正在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网规划及建设。多层级轨道网络体系中,仍缺失服务都市圈范围的市域(郊)铁路。必须加快推进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做好统筹协调,进一步增强铁路在综合交通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弥补城市交通短板,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发展市域(郊)铁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铁路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全面增强运输保障能力,实现与现代制造、旅游、商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速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等流动,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市域(郊)铁路作为节能、环保的现代化绿色运输方式,主要承担出行距离比城市轨道交通长一些、客运出行频率比城际铁路大一些的联系需求,具有其它轨道系统所欠缺的建设模式、装备制式、设站距离等系统配置的灵活性优势,既能够发挥相比城际铁路“小而美”的功效、又能够发挥相比城市轨道“大而广”的作用,是推进客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提高我区滨海风光、边境风貌、红色旅游等主要景区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加快旅游业发展;也有利于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的带状引领和圈状辐射作用,推动各类经济要素沿通道、枢纽集聚布局,形成若干重要的贸易走廊、产业轴带、工业园区及经济中心,推动交通运输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贯彻“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遵循铁路发展规律,利用既有与新建线路并重,扩大市域(郊)铁路供给,衔接干线、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网络,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轨道交通系统,提升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水平和城镇群、都市圈出行效率,支撑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战略指引,需求导向。按照强首府、北钦防一体化等战略新要求,以城镇群、都市圈交通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加强对城镇群和重点都市圈发展的引导和支撑。——统筹协调,一体布局。按照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要求,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提高交通组合效率。——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统筹发展需求和建设能力,重近期、利长远,超前谋划、分类建设市域(郊)铁路,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改革创新,持续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路地合作模式、投融资模式、运营组织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各层次轨道交通线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十四五”规划目标构建我区通勤化、快速化的市域(郊)铁路网络体系,着重打造南宁、柳州、桂林等重要都市圈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组团之间30分钟通勤圈,形成市、县之间1小时交通圈。至2025年,广西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总里程941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248公里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346公里,新建市域(郊)铁路347公里。具体为:(1)北部湾城市群片区。规划建设总里程366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89公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136公里,新建市域(郊)铁路141公里。(2)桂东南城镇群片区。规划建设总里程16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20公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140公里。(3)桂中城镇群片区。规划建设总里程22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60公里,新建市域(郊)铁路160公里。(4)桂北城镇群片区。规划建设总里程7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24公里,新建市域(郊)铁路46公里。(5)桂西北地区。规划建设总里程125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55公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70公里。

三、二〇三五年远景展望

三、在“十四五”规划建设基础上,强基础、上台阶,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按照北部湾城市群重点发展和桂东南、桂中、桂北城镇群稳步发展,桂西北地区适度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南宁、 柳州、桂林等都市圈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发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一体化、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网络,更好的适应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新要求。首府南宁市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环线,环线作为线网中的核心线路,串联朝阳、琅东、五象三大城市中心,连接南宁火车站、南宁火车东站、五象火车站等重要枢纽。规划建设机场线、武鸣线、宾阳线、六景线、大塘线等5条市域(郊)铁路,市域(郊)铁路与环线衔接,形成“环+放射”轨道交通网络。——至2035年,广西市域(郊)铁路总里程180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规划)铁路线路1200公里,新建市域(郊)铁路600公里。具体项目采用五年滚动编制的方式解决纳入规划问题。

四、“十四五”规划方案

市域(郊)铁路主要提供中心城区与周边组团以及周边组团间的公共交通服务,按照我区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东南、桂中、桂北城镇群及桂西北地区5个片区的城镇化布局,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客运需求较大的区域,进行市域(郊)铁路规划布局。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东南、桂中、桂北城镇群及桂西北地区5个片区分布如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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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 广西城(市)镇群5个片区分布示意图

(一)北部湾城市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方案北部湾城市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涵盖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崇左、玉林6市。综合考虑北部湾城市群未来的城镇空间格局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南宁市加强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建设,促进南宁都市圈快速发展,强化武鸣、吴圩机场、临空经济区与城市中心区交通联系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钦州市强化城区与钦州港、产业园、三娘湾各组团间交通联系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其中钦州城区至钦州港利用既有铁路。北海、防城港、崇左、玉林4市加快推进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的铁路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北部湾城市群共规划7条线路,建设规模366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89公里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136公里,新建线路141公里。

专栏1 北部湾城市群市域(郊)铁路规划项目

(一)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铁路项目利用既有铁路项目:北海-合浦、防城港-企沙。利用规划建设铁路项目:崇左-凭祥、玉林-北流-容县。(二)新建项目新建南宁城区-武鸣、南宁城区-吴圩机场-扶绥、钦州城区-三娘湾(钦州城区至钦州港利用既有铁路)。

(二)桂东南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方案桂东南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涵盖梧州、贵港2市。综合考虑桂东南城镇群未来的城镇空间格局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强化贵港与覃塘区,梧州与岑溪、苍梧交通联系,促进同城一体化发展,推进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的铁路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桂东南城镇群共规划3条线路,建设规模16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20公里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140公里。

专栏2 桂东南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项目

(一)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铁路项目利用既有铁路项目:贵港-覃塘。利用规划建设铁路项目:梧州-岑溪、梧州-苍梧。

(三)桂中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方案桂中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涵盖柳州、来宾2市。促进柳州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引领柳州都市圈向东、向北拓展,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强化来宾与三江口交通联系,促进三江口新区开放开发,新建市域(郊)铁路。强化来宾与合山经济联系,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桂中城镇群共规划4条线路,建设规模22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60公里,新建线路160公里。

专栏3 桂中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项目

(一)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铁路项目利用既有铁路项目:来宾-合山。(二)新建项目新建柳州城区-鹿寨、柳州城区-柳城、来宾城区-三江口。

(四)桂北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方案桂北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涵盖桂林、贺州2市。桂林市强化两江机场与桂林中心城区联系,支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新建市域(郊)铁路。贺州市加强中心城区与姑婆山联系新建市域(郊)铁路,强化与钟山县联系,利用既有贵广高铁开行市域(郊)列车。桂北城镇群共规划3条线路,建设规模70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24公里,新建线路46公里。

专栏4 桂北城镇群市域(郊)铁路规划项目

(一)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铁路项目利用既有铁路项目:贺州-钟山。(二)新建项目新建桂林城区-两江机场、贺州城区-姑婆山。

(五)桂西北地区市域(郊)铁路规划方案。桂西北地区市域(郊)铁路规划涵盖百色、河池2市。百色市加快促进右江河谷城乡一体化发展,利用南昆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河池市支撑金宜城市走廊城镇化核心区建设,促进新老城区一体化发展利用规划的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开行市域(郊)列车。桂西北地区共规划2条线路,建设规模125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55公里和利用规划建设铁路线路70公里。

专栏5 桂西北地区市域(郊)铁路规划项目

(一)利用既有和规划建设铁路项目利用既有铁路项目:百色-田阳-田东铁路。利用规划建设铁路项目:金城江-宜州。

(六)运营组织。根据线路具体情况,采用不同运营管理模式,各市积极探索实现市场化、一体化、智慧化的运营管理。南宁、柳州、桂林等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较大的都市圈,利用既有铁路的线路可通过探索联合成立股份公司等形式与国铁集团进行专业化的分工合作。新建线路可以采取一体化的运营管理模式由各市轨道公司负责统筹建设及运营管理,并与铁路部门做好运营衔接。同时,为提高市域(郊)铁路的运输服务水平,都市圈范围内的市域(郊)铁路采取公交化、多样化运输组织模式。公交化运输组织方面,利用既有铁路资源的,通过适应性改造、新建车站和设施、优化运输组织,提高通勤高峰时段发车频率;新建线路的,按照公交化要求规划建设;多样化运输组织方面,主要体现为大小交路、快慢车、站站停、跨站停等。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贯彻国发〔2016〕8号文、发改基础〔2017〕1173号文等政策要求,围绕广西铁路规划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市域(郊)铁路建设。设区市人民政府为市域郊铁路的建设主体,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分层负责、分类推进制度。根据市域(郊)铁路在区域路网中的功能及自治区相关政策,由自治区和市县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建立自治区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强化与铁路部门的沟通衔接,持续推进铁路运营管理改革,优化市域(郊)铁路运输组织,优化站场综合交通配套设施。

(二)加快项目前期。建立规划前期工作区、市协同机制。对暂未确定项目业主的市域(郊)铁路项目,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代行业主职能,按照自治区工作指导和项目系统制式,根据前期工作流程先行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各设区市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安排财政资金积极开展市域(郊)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做好项目储备。

(三)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市域(郊)铁路与运输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相关土地、建设、运营、补贴等组合政策。统筹做好用地规划、开发规模、指标保障、供应模式等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土地开发收益为考量因素,分年度统筹支持项目建设、营运补亏等。建立市域(郊)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市域(郊)铁路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办法。

(四)创新筹融资模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因地制宜选择标准制式、建设方案和运营模式。各设区市积极通过政府资本金注入、安排政府债券、给予投资补助、划入国有资产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创新市域(郊)铁路建设筹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本,用好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本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域(郊)铁路运价体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化导向的运价形成机制和运价体系。研究建立公益性运输财政补贴制度,形成合理补贴机制,保证市域(郊)可持续发展。

(五)做好组织实施。按照“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总体推动”的原则,对规划项目逐年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各项工作分工,努力保持建设规模和投资强度,并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按程序调整规划内容。加强与交通、环保、水利、林业、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各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相关铁路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性。

六、环境影响评价

(一)总体评价。本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提升资源、能效综合利用水平,较好地与各类环境敏感区相协调,对气环境、声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构建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加强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避让为主”的路网布设原则,加强对沿线环境敏感区保护;合理设计项目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尽力利用既有交通廊道,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避绕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做好超前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提前介入,为项目勘察设计、预留建设用地等前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严控增量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加强市域(郊)铁路建设工程及车站节能、节地设计,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加强新智能、节能环保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开展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做好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防治铁路沿线噪声、震动;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加强生态恢复工程,注重景观恢复和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促进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广西市域(郊)铁路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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