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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本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登记经营场所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向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咨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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