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组织编辑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情况的资料,现将有关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相关部门:党委(学院)办公室、组织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体育美育教学部、职业高等教育研究院
2.提交资料:总结报告(附件2)+佐证材料(附件3)
3.提交时间:11月21日前,报送给韩冰,邮箱:2059@sdp.edu.cn
二、工作要求
1.总结报告
请依据前期编制的《山东职业学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内容,以二级指标为单位,由相关部门组织撰写,涉及多个部门的请分别撰写。要求文字简洁,直奔主题。每条不超过300字。
参照:附件1 山东职业学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撰写:附件2 山东职业学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2.佐证材料
依据总结报告撰写的内容,相关部门整理2024年对应内容的佐证材料,要求图片清晰,内容详实,能够充分落实方案和反映总结报告内容。
补充完善:附件3 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情况佐证材料(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办学质量监测)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