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客精英”工程,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程,根据济人才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济南市“创客精英”工程第三方创投机构遴选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投机构遴选入库条件
1.在济南市境内注册成立或设立分公司,具有国家规定的创业投资资质。
2.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原则上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近3年有较好业绩,或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对3个以上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5.创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纪录。
二、入库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登录济南市科技云平台,选择“计划类别”中第三方创投机构入库申请,进行在线填报有关数据、文字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所有环节步骤完成后在线提交;未进行单位注册的,请先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提交。
2.申请表中申请单位相关信息必须与登录系统的单位账号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影响入库的,取消入库资格。
3.申请单位在线填报、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4.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对接,对辖区内申请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19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龙奥大厦F805室)。
联系人:胡成卓
政策咨询电话:66608805/66608807
技术支持电话:82069878/66608825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