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8-09-11 10:38:06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院系、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89号)要求,我院已开展对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核查小组

进一步对就业数据和就业工作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围绕国务院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迅速查明情况,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出一起,严查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长: 秦河

副组长:徐冬 祝介安

  员:张少飞 王绍军 庞继伟 徐晓东 林毓良 杨文虎 郭兆军 吴书锋 张守忠 魏鹏

二、加强队伍建设

召开就业专题会议,再次对各系就业办主任及毕业班辅导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对教育部 “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告知毕业生均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学信网(www.chsi.com.cn)及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

山东省教育厅就业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

1、山东职业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531-66772079    举报邮箱:jy66773226@126.com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7990   举报邮箱:xuxrst@shandong.cn

3、山东省教育厅   监督举报电话:0531-81676803      举报邮箱:sdjyt1312@163.com

四、做好就业状况问卷调查

各院系马上通知并指导2018届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专栏,填写“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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