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等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1-07-27 20:19:0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等有关服务工作,省厅确定采取“六个一”的服务措施,促进毕业生积极择业、尽早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早统一衔接信息。省厅会同省教育厅7月底前将非师范类与师范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统一衔接到位,确保信息质量,避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生源地等关键信息缺失,同时将实名信息报部信息中心、发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公布统一服务渠道。各市要在7月底前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一份服务公告(相关内容可参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致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信,见附件1),告知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统一服务平台,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同步列明本地求职程序、招聘网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档案接收机构目录及联系方式,引导毕业生获取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

  三、落实逐一联系服务。各市要对省厅移交、各渠道登记的毕业生实名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造册。对就业人员,明确就业去向、参保情况;对失业人员,明确求职意向、技能水平、服务需求,按规定纳入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统计范围;对暂无就业意愿人员,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及时进行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职业培训机会、1次就业见习机会。

  四、实行一人一策帮扶。各市要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提供援助,实施分类管理。

  五、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各市要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及时在本地招聘网站毕业生专栏汇总发布,同步将信息上传至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充实全国岗位资源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线下招聘,灵活组织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地级以上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招聘活动。

  六、安排一定比例创业场地。各市要大力扶持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创业,在公共创业孵化基地中安排一定比例免费场地,优先向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作为当前就业工作重点任务,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督促推进。要分解落实任务,压实目标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关注信访事项、舆情热点,主动回应各方关切。要注重就业宣传引导,广泛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重点宣传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先进典型,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奋斗故事,配合兵役部门搞好征兵宣传动员,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引导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根据部里统一要求,自7月份开始对上述相关工作实施周调度,对进展慢的适时通报。各地要按周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每周五下班前报省厅,省厅汇总后统一报部就业促进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孔令珂 0531-88597832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孙 潇 0531-86953351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致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信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上一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电话:0531-6677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