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做合格党员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组织部门肩负着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要主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要落实到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上。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会得“软骨病”。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必修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教育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中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宗旨意识,追求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坚决不做“点灯是人,熄灯是鬼”的“两面人”,真正做到“修身治国平天下”。
要落实到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上。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各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要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党员政治生日、“三会一课”备案等工作制度,及时开展指导检查,对党内组织生活执行不到位的,严格整顿处置。要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和载体,促进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
要落实到带头遵守纪律法规上。遵纪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要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气质,没有铁一般的纪律,我们的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章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要教育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明党纪党规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融入到自身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要敢于“亮剑”“红脸”。
要落实到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选好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