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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能力的意见鲁教职发〔2015〕3号
2015-12-10 13:55   审核人:   (点击: )
 
各市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不断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能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是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是服务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同步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成规模、影响较大的职业教育集团。但总体上看,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基础薄弱,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不足,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成员合作关系松散,支持与保障政策不完善,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中,同步规划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
  二、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目标任务
  扩大职业教育集团覆盖面,到2020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2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5个左右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实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发展需求,大幅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人才培养水平、经济贡献份额和协同创新能力。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在校企合作、招生就业、对口支援、经费投入、国际交流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鼓励多元主体多种模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探索吸纳民间资本,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支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利益链”建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高校结合专业群和工作岗位,通过“教学链”建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探索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和职业教育园区。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协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集团的组建、变更、撤销、管理,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制定认定标准,开展分类指导,实行备案制和年度报告制,强化动态管理。职业教育集团应建立联席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健全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秘书处等内部工作和协调机构,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鼓励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探索集团通过土地、房舍、资产、资本、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等形式登记企业法人。职业教育集团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要健全民主决策和成员单位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中行业企业的作用,围绕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开发课程和教材、学生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深度合作办学实践,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建立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全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加强以相关各方“利益链”为纽带,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丰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校企双赢发展。
   (四)拓宽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 利用职业教育集团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有效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系统培养,加速形成符合产业链不同层次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职业教育集团内成员应以健全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推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布局、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过程、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衔接,合理定位、协同创新、共同发展,探索适合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途径。鼓励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强化校校合作、贯通培养,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健全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初中后“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拓宽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员工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机会。
   (五)提高培养培训质量积极服务就业创业。 加快职业教育集团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共享招生、就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供需信息。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泛开展委托、定向、订单、现代学徒制培养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集团内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面向职业教育集团内部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向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役士兵、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 职业教育集团要积极服务我省“蓝黄两区”“一圈一带”战略,统筹成员学校的专业布局和培养结构,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明确办学服务定位,整合集团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推动职业院校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强化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深化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支持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国(境)外院校合作,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认识集团化办学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努力在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为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标准,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将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发布年度质量发展报告,积极宣传成绩突出的优秀案例。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要多渠道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中,支持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制定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在关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产业部门,规划建立一批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具备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和仿真实训系统,建设就业、用工、招生、师资、图书、技术、管理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和共享型教学团队,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深化科学研究。 各职业教育集团要坚持边实践边研究,加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权改革、投融资方式等方面的系统化研究,探索建立完善办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积极开展集团内中高职衔接、共建共享、协同创新、集团文化、国际交流等研究与实践,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等,形成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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