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近期发现,有人以我校官方名义,在QQ、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建立新生群,发布不实信息,非法获取学生信息和兜售商品等,严重损害了我校声誉、侵犯了学生正当权益。
针对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1.我校从未组织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网络平台建立新生群;
2.未经允许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我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名义,设立QQ群、微信群等平台;
3.对发布不实信息、对我校学生造成侵害的,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请各位同学保持警惕、认真辨别,避免上当受骗。如有咨询,请拨打招就办电话:0531-66772211